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琥珀小说网 > 历史小说 > 道德经校释 作者:必学课 | 书号:39902 时间:2017/9/8 字数:115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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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 纪昀曰:永乐大典“绝圣”二句在“绝仁”二句之下。 武內义雄曰:遂州本“民”作“人”盖避唐讳。 魏稼孙曰:“绝圣弃智”御注“智”作“知” 谦之案:遂州本、傅、范本亦作“知”范本“弃”作“弃”下二句同。又庄子胠箧篇“故绝圣弃知,大盗乃止”在宥篇“绝圣弃知,而天下大治”皆作“知”淮南道应训引老子作“智” 绝民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 严可均曰:“绝民”各本作“绝仁” 谦之案:“民”字涉上下文“民”字而误。 此三者,为文不⾜,故令有所属: 魏稼孙曰:御注“为”上有“以”字。 罗振⽟曰:景龙、景福二本均无“以”字。 武內义雄曰:遂本“此三者言为”景本“此三者为”敦本“此三言为” 谦之案:范本无“此”字,傅本“不”作“未”傅、范本“⾜”下有“也”字。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“盗贼无有”下,即接“以为文不⾜,见素抱朴,少私寡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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